2026年4月22日,*ST宇顺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5年4月30日,因2024年度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为负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触及相关规定,自2025年5月6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根据规则,公司应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已分别于2026年1月31日、2月14日、3月10日、3月24日、4月8日披露相关风险提示公告,本次为第六次。
2026年1月31日披露的《2025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2025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扣除后营业收入40700万元,具体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预计数据已包含收购的中恩云IDC项目公司财务数据,扣除后营业收入包含2025年度新增的IDC业务收入约8101万元。但2025年度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中恩云IDC项目公司是否纳入合并范围及相关业务收入扣除金额未确认,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
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选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