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8日,光大同创发布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公告。
公司为推进长期激励机制建设,拟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制定考核管理办法。考核目的是确保激励计划实施,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考核原则为公正、公开、公平。
考核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含独立董事),需在授予权益及考核期内在公司任职并签署相关协议。
考核机构方面,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领导、组织,董事会审核最终结果。
考核标准分公司和个人层面。公司层面,首次授予的两类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6 - 2028年,预留授予的为2027 - 2028年,均按会计年度考核。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础,各阶段设目标值和触发值,根据净利润增速确定可解除限售/可归属比例,未达标则相应股票回购注销或作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分S、A、B、C四个等级,对应不同的可解除限售/可归属比例。
考核结果管理上,激励对象有权了解结果,委员会5个工作日内通知,有异议可申诉,10个工作日内复核。各解除限售期/归属期,公司根据个人绩效办理相关事宜。
本办法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自激励计划实施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