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10日,和而泰发布《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和而泰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批准与授权、调整及授予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解除限售的批准与授权等程序。2026年4月24日,公司相关会议审议通过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226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94.72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350%。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除限售,第三个限售期已届满。同时,公司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也未发生相关情形,公司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均满足解锁条件。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具体包括执行总裁秦宏武、高级副总裁罗珊珊等,剩余未解除限售股票数量、已解除限售股份数量等信息也已明确。公司将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办理相关股票的解除限售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