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19日,天通股份发布《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显示,天通股份董事会于2026年4月24日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案,并于4月28日公告会议相关信息,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955名,代表股份数262,023,9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768%。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表决结果显示,《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均获高票通过。其中,《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17%,中小股东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244%。此外,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潘正强、郑晓彬、潘建清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章智勇、唐豪、陈章渊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