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胜华完善董高薪酬绩效制度,激励与约束并重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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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2日,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管理制度公告。

该制度旨在健全和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适用范围包括董事会成员(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市场化与业绩导向、激励与约束并重、合规与公平原则。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薪酬政策并监督执行,董事薪酬方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报董事会批准。

董事薪酬方面,非独立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按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薪酬标准执行,外部非独立董事不领董事薪酬;独立董事领取津贴。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总薪酬包含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

绩效考核与公司关键经营指标挂钩,考核指标可根据情况调整,薪酬也会随公司经营状况变化。薪酬发放方面,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支付,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支付,绩效薪酬分期兑现。

制度还建立了约束与止付追索机制,对违规人员不予发放绩效薪酬,对造成损失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和薪酬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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