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7月01日,宇顺电子发布《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剩余交易对价支付及债务转移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年9月29日,宇顺电子经股东大会通过,以现金购买凯星公司、正嘉公司、上海汇之顶持有的中恩云等三家标的公司100%股权,交易总价33.5亿元。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标的股权全部过户,公司已付22.1亿元,尚余11.4亿元未付。
2026年6月30日,公司与交易对方、控股股东上海奉望签订协议,约定公司在协议生效后15日内支付1.5亿元,其余9.9亿元付款义务无偿转移给上海奉望,支付期限6个月。
因上海奉望为公司控股股东,此次剩余交易对价支付及债务转移构成关联交易,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律师认为,本次仅调整剩余交易对价的支付主体和时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除已披露文件外,不存在抽屉协议等其他安排;交易对方对转移至上海奉望的债务无追索权;本次交易不会影响标的公司权属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