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颖电子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规范H股上市后董事会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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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06日,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 (H股上市后适用)》公告。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按章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战略委员会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审计和内控;提名委员会拟定董事和高管选择标准并审核人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和高管考核标准与薪酬政策。各专门委员会可聘请中介,费用由公司承担。

董事会依法行使章程规定职权,超股东会授权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同意,可授权董事长在闭会期间行使部分职权,但法定职权和重大业务事项需集体决策。

董事会会议分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4次。符合特定情形时应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提前发送,独立董事认为资料问题可要求延期。

会议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可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表决一人一票,普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

会议记录需准确完整,相关人员签字确认。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决议执行情况由董事长督促检查。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自H股上市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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