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进股份完善董高人员薪酬管理,激励与约束并重提升经营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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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日,共进股份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该制度适用于董事会成员(包括股东会选举的董事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如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制度遵循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结合、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结合等原则。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薪酬考核制度和方案,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制度和方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等。

董事薪酬方面,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按月支付;非独立董事中,担任具体职务的按岗位领薪,经批准可发津贴,不担任其他职务的经审议可发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且与公司经营业绩和岗位绩效挂钩。

薪酬会根据同行业薪酬增幅、通胀水平、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调整。若公司由盈转亏或亏损扩大,董高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降需披露原因。薪酬发放按公司工资制度执行,税前金额扣除相关费用后发放。因财务造假等需追回超额发放部分,董高人员违规造成损失的,减少或追回相关收入。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签合同,公司对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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