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君正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与考核制度,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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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8日,北京君正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公告。

该制度旨在加强企业规范治理,适用范围包括董事(不含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不领董事津贴薪酬,只领担任其他职务的薪酬。薪酬与考核以公司效益和工作目标为出发点,遵循按劳分配、与效益挂钩等原则。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负责考核标准制定、薪酬政策审查及制度执行监督。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

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经营年度结束后进行绩效考核评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经审议后由人力和财务部门实施。

制度还设置了约束机制,如财务造假需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出现严重违规等情况不发年度绩效工资,建立离任审计制度等。当经营环境变化时,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可提议变更或终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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