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8日,中航光电发布董事履职评价与薪酬管理制度公告。该制度旨在完善公司董事的履职评价与薪酬管理体系,构建公正透明的标准和程序。
履职评价方面,董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董事履职情况进行年度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括履职勤勉程度、能力、廉洁从业等多方面,独立董事还需考核独立性。评价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不称职”的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解除职务,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等解除职务。
薪酬管理方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后实施。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内部董事兼任其他职务按相关标准领薪,外部董事不领薪酬津贴,独立董事领津贴。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需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发放部分,董事违规造成损失也将减少或追回相关收入。此外,公司董事会需在年度股东会上就董事履职、考核、薪酬情况作专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