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9日,富士达发布《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
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制度,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制度适用对象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含外部董事、内部董事、职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遵循总体薪酬与市场、业绩、发展相适应等原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
董事薪酬方面,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外部董事一般无津贴;内部董事(不含职工董事)薪酬由基本、绩效、中长期激励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职工董事按岗位领薪。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同样由基本、绩效、中长期激励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
薪酬支付时公司代扣代缴相关费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按实际任期和绩效算薪。在职出现业绩不合格等情形,公司可视情况降薪或停发部分薪酬。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重述报告时,需追回超额发放的绩效和激励收入;董高违规造成损失,公司可减少、停止支付未付部分并追回已付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