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7日,中国中车发布海外监管公告。此公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发出,载列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定》。
规定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事务管理,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规定明确,信息披露是公司持续责任,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定期报告方面,需披露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且境内外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分别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执业会计师审计。临时报告涵盖股东会决议、应披露交易、关联交易等多种事项。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方面,规定适用人员和机构统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组织。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
相关主体职责方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忠实勤勉,保证信息披露质量。同时规定了信息沟通、保密措施和法律责任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