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31日,帝尔激光发布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告。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应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情况至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帝尔激光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王永海先生、齐绍洲先生和吴裕斌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基于独立董事自查及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他们均能胜任职责,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职务,也未在主要股东公司任职,不存在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
帝尔激光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三人符合任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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