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股份发布H股上市后适用公司章程草案,明确治理规则与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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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日,鼎龙股份发布《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公告。

公司系由湖北鼎龙化学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2010年于深交所上市A股,后续将在港交所上市H股。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销售、研发等一般项目,以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项目。

在股份方面,公司股份发行遵循公平公正原则,A、H股分别采用不同存管方式。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增减资本,收购股份需符合特定情形和程序。股份转让依法进行,且对董高人员等有转让限制。

股东和股东会层面,股东享有获取股利、参会表决等权利,承担遵守章程、缴纳股款等义务。股东会是权力机构,负责选举董事、审议报告等重大事项,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对会议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等有详细规定。

董事和董事会方面,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等职权。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履行参与决策等职责,还设有审计、战略等专门委员会。

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需遵守不得担任董事情形及相关忠实勤勉义务规定。

在财务会计制度上,公司制定相关制度,对A、H股定期报告披露有不同时间要求。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明确现金分配和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比例等,还规定了公积金的用途。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聘用和解聘。

此外,章程对公司通知公告形式、合并分立等事项的程序,以及修改章程情形和程序都作出规定。此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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