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02日,汉邦高科发布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公告。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安徽驿路微行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并向实际控制人李柠先生全资控股公司北京智耘贰零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经自查论证,公司董事会认为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六种情形,本次交易符合该规定。
汉邦高科拟购安徽驿路微行51%股权,交易符合发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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