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02日,振华股份发布《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不含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公司应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在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使用募集资金需遵循多项要求,如按计划使用、用于主营业务等,且不得有违规行为。将募集资金用于特定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部分还需股东会审议。募投项目出现异常需重新论证,变更募投项目也有相应程序。
公司财务部门应设台账记录资金使用,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董事会需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报告,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进行持续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