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02日,振华股份发布内部控制评价制度公告。
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揭示和防范风险,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实施评价应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原则。董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审计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及监督,经理层督导各单位开展工作。
评价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等要素进行,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等方面。程序涵盖制定方案、组成工作组、现场测试等环节,采用个别访谈等方法收集证据。
内部控制缺陷分设计和运行缺陷,按严重程度分为重大、重要、一般缺陷,还分为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并明确了具体认定标准。审计部编制评价报告,经董事会审定后对外披露,同时应关注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因素并调整评价结论。公司以12月31日为基准日,4个月内报出评价报告,且要做好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