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03日,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2023年10月至2026年3月期间,创远信科就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经过多轮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对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考核管理办法等进行确认,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2024年11月15日,披露预留权益失效公告,因超12个月未确定激励对象,1,983,680份预留权益失效。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2024年和2025年,以业绩考核目标作为行权条件。2024年需营收不低于3.80亿元且新增发明专利申请数不低于40项;2025年需营收不低于4.40亿元且新增发明专利申请数不低于45项。根据2025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公司营收低于4.40亿元,未满足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3,815,93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将进行注销。
律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因未达行权条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办理注销登记及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