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云股份制定董事及高管离职管理制度,保障公司治理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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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3日,智云股份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在任期届满前辞任,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除特殊情形外,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若出现董事任期届满未改选、审计委员会或独立董事相关人员辞任导致人数不符合规定等情形,原董事需继续履职,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选。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公司法》规定不得任职情形、被证监会或交易所采取相关措施等情况,公司将解除其职务。股东会、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分别可决议解任非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的,相关人员可要求赔偿。

离职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继续履行公开承诺。离职后,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义务有效,任职期间责任不因离职免除,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还需配合公司核查,擅自离职造成损失需赔偿,违法违规造成损失公司有权索赔,涉及犯罪将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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