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4日,山东章鼓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因涉嫌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2026年4月3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2024年,山东章鼓在未真实发生接受维修、技术服务等业务的情况下,确认相关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共计846.27万元,导致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减利润总额846.27万元,占当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的10.37%。
山东章鼓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公司拟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方树鹏、沈春丰、方润刚、赵晓芬等相关责任人也将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80万元、100万元、80万元、80万元罚款。相关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并要求听证的权利。
公司判断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但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董事会致歉并表示将完善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并履行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