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08日,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董事会于3月23日公告相关通知。本次股东会于4月7日下午15:00在深圳宝安召开,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4月6日15:00至4月7日15:00。
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及代表共18名,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943,669股,占比71.9003%。其中,现场10名股东及代表持股48,581,313股,占比71.3680%;网络投票8名股东持股362,356股,占比0.5323%。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相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表决,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48,943,669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和弃权均为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