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9日,南京聚隆发布《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南京聚隆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结果显示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涉及内部环境、风险评估等主要事项和公司治理、财务管理等主要业务。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资金营运、采购与付款等多方面,还实施了不相容职务分离、授权审批等控制方法。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自身制度组织评价工作,并确定了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南京聚隆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内部控制,自评报告基本反映了内控建设及运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