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众精工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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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1日,博众精工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高级管理人员。制度遵循公平、竞争,责、权、利统一,公司长远发展,激励与约束并重等原则。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相关考核、政策制定等工作。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

薪酬方面,公司以去年工资总额为基数确定当年薪酬总额,合理分配董事、高管和普通职工薪酬。独立董事领津贴,非独立董事依职务领报酬或津贴,高级管理人员综合评定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他津贴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部分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薪酬发放上,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其他按规定执行,均需代扣相关费用。董事、高管离任按实际任期算薪酬。此外,若有财务造假等情况,会对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重新考核和追回。薪酬调整依据包括行业薪资、通胀、公司盈利等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追溯至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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