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7日,鼎胜新材发布《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6年4月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召集,于4月17日11时在江苏镇江京口经济开发区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会议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364,293,2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146%。会议审议通过了五项议案,包括《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注册地址更名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均以高比例同意票获得通过,中小投资者也积极参与表决。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