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0日,万顺新材发布关于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该可转债“万顺转2”于2020年12月28日起在深交所上市,存续期至2026年12月10日,转股期自2021年6月17日至2026年12月10日。
根据规定,在可转债转股期内,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自2026年3月27日至4月20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4.99元/股的130%(即6.4870元/股),触发赎回条款。
2026年4月14日,公司发布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前赎回议案,为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同意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管理层负责后续赎回事宜。目前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信息披露和内部批准程序,尚需按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