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0日,中船特气发布《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公司成立金融风险防范及处置领导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任常务副组长,成员包括财务部、纪检审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向领导工作组反映情况。
建立金融业务风险报告制度,定期或临时向董事会报告,评估财务公司业务与财务风险,相关风险评估报告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半年度和年度报告中披露。业务往来按关联交易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当财务公司出现违反相关规定、重大事项、严重亏损等情形时,公司立即启动风险处置程序。领导工作组上报董事会并组织人员了解情况、分析风险、制定处置方案。公司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要求其采取暂缓或停止发放新增贷款、卖出债券等措施化解风险。
风险平息后,公司加强对财务公司监督,重新评估风险,总结经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