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2日,福耀玻璃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
该制度为完善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而制定,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薪酬制度遵循公平性、竞争性、合法性、长远发展、激励与约束并重、灵活性原则。
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相关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局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披露。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福利等,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和出勤补贴制度。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础年薪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公司在特定情形下有权减少、暂停或终止相关人员薪酬发放,因财务造假等需对绩效薪酬等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部分。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