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2日,振邦智能发布《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6年3月31日及4月10日,公司董事会公告了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及补充通知。4月21日下午15:00,本次股东会在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如期召开,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现场出席股东及委托代理人5名,代表股份105,550,657股,占比72.9389%;网络投票股东58名,代表股份405,210股,占比0.2800%。
会议审议5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率99.991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率99.8000%;《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率99.9914%;《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率99.9892%;《关于调整远期外汇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率99.9916%。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