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4日,联合光电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公告。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循竞争力、按岗位确定薪酬、与绩效挂钩、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等原则。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董事评价或讨论报酬时需回避,人力资源和财务等部门配合实施。
董事和高管薪酬应与市场、业绩和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等,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兼任高管的董事,年薪方案上限取较高者。引进或有杰出贡献的高管,可另行拟订薪酬方案。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总额的50%,社保和公积金按规定办理。
工资计算期为每月1日至月末,次月15日前发放,遇假日顺延或提前,不可抗拒原因延缓需提前通知。工资扣除个税、社保个人部分和到期未还借款,超额发放下月扣除。
年度按高管绩效考评发放奖金,与公司经营目标挂钩,部分绩效薪酬在年报披露和评价后支付,评价依据审计财务数据。公司盈利转亏损或亏损扩大,平均绩效薪酬应下降,否则需披露原因。
薪酬发放按公司制度执行,体系随经营变化调整,依据包括行业薪酬、公司经营等。财务造假等需重新考核绩效薪酬并追回超额部分,董高人员违规造成损失,应减少、停止支付未付绩效薪酬并追回已付部分。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与法律法规等不一致时以其为准,制度制定、修改、解释权归董事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