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4日,中微公司发布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公告。
中微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杭州众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64.6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自查期间为2025年6月19日至2026年3月30日,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等相关人员及法人。
自查发现,法人方面,上海创投、巽鑫投资、中微公司、中信证券在自查期间有买卖股票情况,均声明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情形。自然人方面,尹志尧等11人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也均声明交易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内幕交易。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和法律顾问锦天城律师认为,在相关主体自查报告及承诺函真实准确完整前提下,相关主体买卖股票行为不属于内幕交易,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