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峰股份完善董高人员薪酬管理,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

来源:爱集微 #继峰股份# #薪酬管理# #绩效薪酬#
194

2026年4月25日,继峰股份发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薪酬制度遵循公正、责权利统一、长远发展、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薪酬。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制定薪酬方案,明确确定依据和构成,负责考核及制定薪酬政策与方案,人力资源和财务部门配合实施。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津贴标准需经股东会批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依据岗位职责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按年度考核结果发放,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方案。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可委托第三方开展,评价董事报酬时该董事需回避,公司亏损时需说明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薪酬发放方面,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以绩效评价为依据,部分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按公司内部制度执行,独立董事津贴按月或按年发放,薪酬为税前金额,公司代扣代缴相关费用。离任人员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请假等期间薪资福利按公司制度执行。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等,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现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公司可减少或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因财务造假等对财务报告追溯重述时,需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责编: 爱集微
来源:爱集微 #继峰股份# #薪酬管理# #绩效薪酬#
THE END

*此内容为集微网原创,著作权归集微网所有,爱集微,爱原创

关闭
加载

PDF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