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6日,瑞联新材发布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准则要求,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瑞联新材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企业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报告指出,内部控制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情况变化可能使内部控制不恰当,根据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有一定风险。不过,审计认为瑞联新材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