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6日,兆驰股份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
该制度适用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总经理等人员。薪酬制度遵循收入与规模业绩、外部水平相符,责权利对等,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激励与约束并重等原则。
薪酬管理方面,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标准方案、考核及监督,人力和财务部配合实施。
薪酬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基本薪酬参考市场标准等确定,绩效薪酬与经营目标等相关,占比不低于60%。非独立董事按职务领薪,独立董事领津贴。
年度绩效考核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结束后确定绩效薪酬,分别由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酬增幅、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组织结构调整及岗位变动等,还可设专项奖惩。
薪酬发放上,基本薪酬按月发,绩效薪酬次年初预发,清算后预留5%分三年递延发放,按规定代扣个税,离任人员按实际情况发绩效奖金,出现特定情形不发绩效年薪或津贴。
制度与最新法规冲突时以法规为准,经股东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