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诚股份第四届董事会十次会议通过多项议案,部分需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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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30日,驰诚股份发布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发出通知时间为4月13日,由董事长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和授权出席7人。

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其中,《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等多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在审议《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此外,《关于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等也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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