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30日,激智科技发布《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罗国芳在2025年度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履职。其具备丰富专业背景,无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法定程序。罗国芳出席3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对议案均投赞成票。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履行相应监督职责。参加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现场工作10天,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有效履职、加强学习、关注信息披露。2025年公司未涉及部分特定事项。罗国芳表示2026年将继续履行职责,维护股东权益。
激智科技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尽责,力保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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