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2日,开发科技发布《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12.6,即《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且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制度规定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应在规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司需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董事会决议、签署意向书或协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知悉时及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
定期报告方面,公司应按规定期限编制并披露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需经审计。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也有相应规定,如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需进行预告,业绩数据差异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需披露修正公告。
应披露的交易分为重大交易和关联交易。重大交易达到一定标准需及时披露或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应防止关联方干预公司经营,符合标准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部分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此外,制度还对股票异常波动和传闻澄清、股份质押和司法冻结、其他重大事项的披露,以及信息披露的内部管理、保密措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等方面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