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讯精密发布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多情形担保需股东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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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2日,立讯精密发布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保证财务安全,规避经营风险。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相互担保,任何担保行为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须经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情形包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以及根据相关规定应由股东会审批的其他对外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实行年度预算管理,被担保人需向公司提出申请,经财务部审查评估后报总经理审批。为关联人提供担保有特殊审议程序,董事会或股东会未通过的关联担保事项,交易各方应采取提前终止担保等措施。

担保合同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表决通过方可订立,签订人要审查合同内容,明确相关条款。对外担保由财务部、法律事务部门及董事会秘书协助管理,各部门有相应职责。当出现被担保人还款异常等情况,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披露信息。

若相关人员未按制度规定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或违反规定造成公司损失,将追究责任。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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