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股份明确H股上市后股东会议事规则,保障股东权益与公司治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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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3日,汇成股份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公告。

该规则旨在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股东权利。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在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2/3、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等六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

在股东会召集方面,董事会应按时召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自行召集股东会的主体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配合,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提案方面,提案内容应符合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案。股东会通知应提前发布,充分披露提案内容。

股东会召开时,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指定地点,可现场或网络投票。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主持人按规定主持。表决时,一股一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需单独计票。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10年。若决议内容违法或程序违规,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规则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原规则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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