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3日,莱特光电发布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祥高 - 已离职)。李祥高在任职期内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他于2025年5月提交辞职报告,5月27日辞职生效。
2025年度,李祥高参加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及股东会,认真审阅材料并提建议。出席董事会会议5次,均亲自出席,无缺席,出席股东会1次。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他也按时出席且无异议。
他对公司生产经营等事项有效审查监督,与内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关注中小股东利益。重点关注事项方面,关联交易合理合规;公司及相关方未变更或豁免承诺;无被收购情形;财务报告和内控评价报告真实准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程序合法;2025年4月聘任刘霜为财务总监;未因非准则变更原因作会计政策等变更;董事和高管薪酬方案合规;修订绩效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