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7日,多氟多发布《河南怀川律师事务所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并于当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通知。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7日14时30分在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公司科技大厦5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7日。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19人,代表股份170,699,746股,占比14.3393%;网络投票股东2,053人,代表股份16,444,042股,占比1.3814%;中小投资者2,063人,代表股份22,119,761股,占比1.8581%。
会议审议了7项议案,包括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等。各项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多数议案同意比例超96%,如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比例达99.6840%。
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主体资格,议案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合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