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20日,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也通过相关议案。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9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公示,期满无异议。2025年11月28日,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批准激励计划,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2026年1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相关事项及首次授予议案。
2026年5月8日,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权益分派于5月19日实施完毕,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元(含税)。根据规定,公司需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为派息时P = P₀ - V(P₀为调整前授予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P为调整后授予价格,且P须大于1),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7.08元/股变为26.63元/股。
律师认为,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和登记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