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贸电子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议案均获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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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0日,威贸电子发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召集,并于4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告相关通知。现场会议于5月19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周豪良主持,同时提供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5月18日15:00 - 5月19日15:00。

出席和授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7,196,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为0名。中小股东共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此外,公司董事、律师出席会议,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现场会议。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包括《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等10项议案,均与通知公告所列事项一致,现场会议未修改议案,也无新议案提出。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表决,监票人、计票人对现场投票监票和计票,中国结算提供网络投票统计数据,最终所有议案均有效通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均符合相关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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