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21日,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26年3月30日决定召集本次股东会,4月16日发出通知。后因实际控制人提议增加临时议案,5月6日发出补充通知,5月15日变更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也按要求向H股股东发出通告。
本次股东会于5月20日14点在江西省新余市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810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808,566,6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5639%。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包括《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等13项议案。其中议案7、8、10、12、13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4至1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5、13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