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丰电子拟增加经营场所并修订章程,需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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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9日,江丰电子发布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会议于2026年5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三项议案:一是同意在原住所不变基础上,增加浙江省余姚市低塘街道历石路1166号为经营场所,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第五条,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二是同意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与使用;三是决定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将须由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提交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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