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创数据发布公司章程,明确股份、股东等多项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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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9日,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司章程。

公司系在协创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基础上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于2020年7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为489,363,040.00元。公司经营宗旨是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中国国民经济发展。经营范围广泛,包括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家用电器研发制造销售等多个领域。

在股份方面,公司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89,363,040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普通股。公司可根据经营和发展需要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也可在特定情形下收购本公司股份。股份转让依法进行,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股份转让有相关限制。

股东方面,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分配、参与股东会表决等权利,同时承担遵守法律和章程、缴纳股款等义务。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等职权。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对股东会负责,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等职权。公司还设置了审计委员会、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和解聘由股东会决定。

此外,章程还对公司的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以及通知和公告等事项做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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