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30日,新国都发布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公告。声明人林志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董事会提名。其声明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交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林志伟具体声明了32项事项,包括通过资格审查、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各项任职条件、具备相关知识和经验、与公司及其关联方无利益关系等。
此外,候选人郑重承诺,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规定、勤勉尽责,如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报告并辞职,授权董事会秘书进行信息录入和公告等。若任职期间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将持续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