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4日,长城汽车发布《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解锁/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解锁/行权已履行相应程序,包括2023年12月12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2024年1月26日股东大会等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6年6月4日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会议确认解锁/行权条件成就。
解锁条件方面,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禁止情形。2025年度公司汽车销量132.38万辆,净利润98.65亿元,业绩目标达成率88.67%,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88.67%。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其限制性股票被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行权条件方面,同样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禁止情形,2025年度业绩目标达成率88.67%,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88.67%。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其股票期权被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满足行权条件。
律师认为,本次解锁/行权已履行相应法律程序,条件已成就,符合相关规定,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具体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