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25日,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6年6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于6月25日召开本次临时股东会,并于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通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6月25日15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石思慧主持。
现场出席股东及委托代理人12名,持有公司股份50,784,5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951%;网络投票股东258名,持有公司股份756,4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43%。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51,359,5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79%;反对164,697股,占0.3195%;弃权16,758股,占0.0325%,且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