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5日,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发布关于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见证意见。该律所接受龙腾光电委托,见证了6月25日下午14点30分在江苏省昆山开发区龙腾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的本次股东会。
经核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4月22日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并于6月5日公告通知各股东。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如期召开,网络投票也按规定时间进行,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规定。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2人,代表2,987,22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9.6166%;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111人,代表2,995,382,1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9.8614%。公司董事、高管和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8项议案均获通过,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等,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规定,且对部分议案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特别表决议案获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此外,本次股东会未讨论未列入议程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