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有色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多项议案高票通过

来源:爱集微 #白银有色# #年度股东会# #议案表决#
489

2026年06月30日,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该法律意见显示,本次会议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6月9日,公司董事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股东会通知》,公告日期距会议召开日期达20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公告完整披露了提案内容。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6月29日15:00在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友好路96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于同日进行。会议由董事长王彬主持,审议了《股东会通知》所列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7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847,912,2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700%。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德恒律师列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等8项议案。其中,各议案同意比例均超97%,如《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9%。本次股东会无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部分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德恒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责编: 爱集微
来源:爱集微 #白银有色# #年度股东会# #议案表决#
THE END

*此内容为集微网原创,著作权归集微网所有,爱集微,爱原创

关闭
加载

PDF 加载中...